2、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料源调查并抽样检测,选择供应充足,产品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商,拌和站根据原材料选用情况和混凝土性能指标要求,按照试验室出具的经监理签认的配合比组织生产。
3、混凝土生产应使用质量合格且与配合比设计相同的材料,原材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配合比。
4、每班混凝土生产前,拌和站操作人员在试验人员和监理的见证下将施工配合比数据录入混凝土生产控制系统,其他人不得修改。
5、每班生产前,拌和站操作人员应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查并对称量系统进行零点校核。首盘混凝土出现用量超标应暂停生产,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6、现场试验人员和驻站监理应按验收标准要求对拌和站现场检测指标进行检测,不满足要求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解决。
7、拌和站应通过信息监控系统对原材料进场,混凝土生产及混凝土出站进行管理,同时应制定相应的信息化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8、拌和站正式生产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对信息化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之能够熟练操作信息监理系统,完成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任务。
9、自动采集的数据,应实时上传至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需手动输入的应在工作结束24小时内完成录入。
10、信息监控系统应对原材料计量超标,搅拌时间超限等情况向管理人员发出提示预警,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解决措施,对超标混凝土做出处理,并形成完整的处理记录,过程具有可追溯性。
11、管理人员应对各类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产生的问因并加以修正解决,同时对后续混凝土生产提供指导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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