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先行开展招标工作的复函、冀发改函【2022】2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G25长深高速与G18荣乌高速的共线段。该段为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自2007年11月建成通车以来,交通量迅速增长,既有道路的服务水平已不能满足车辆通行需求,同时,荣乌高速山东和天津对接路段均为双向六车道标准,该段已成为“瓶颈”路段,亟需实施改扩建。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改扩建项目已列入《河北省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 本项目位于沧州市海兴县、黄骅市、南大港产业园区境内,起自海兴县辛集镇漳卫新河特大桥中部的鲁冀界,与现状荣乌高速山东段顺接,终于黄骅市桃园村东侧子牙新河特大桥中部的冀津界,与现状荣乌高速天津段顺接。路线全长约69.068公里,全线改建互通式立交4座。
2.2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采用原路两侧拼宽方案扩建为双向六车道,主线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利用段维持原设计荷载,其他技术指标按部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勘察、初步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全线的一次勘察(按现行国家和交通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的规定进行初测、定测等,包括本项目有关地形图测绘、工程测量、工程地质调绘等内容),全线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其他工程等)、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智慧交通等)、沿线服务设施(管理、养护及相关的供电配电等)、环保、绿化及景观工程等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科研方案编制),以及后续配合服务。共分为1标段。
2.2.2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15天内,提交完整、齐全的初步设计文件,协助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并负责按审查意见完成修改完善工作;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
本条开工信息转自于路桥物资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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