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使用的原材料由通过投标统一确定合格材料的生产厂家供应。
2、材料验收
搅拌站使用的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采取双向验收原则,即物资部与搅拌站在同一时间共同验收原材料,具体有材料员负责通知项目部实验员牵头组织取样,材料合格后方可投入现场使用。
2、 材料储存
①水泥、矿物掺和料等宜根据品种、强度等级采用散料仓分别存储。 袋装粉状材料应有专用仓库存放,按照品种分类堆放,注意防潮。 袋装水泥应按照品种、强度等级分类推放,堆垛高度不宜大于1.5m。堆垛高出地面至少0.2m,并距离墙壁0.2~0.3m。
②粗细骨料料场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粗骨料实行多级级配,粗细骨料应分类分区存放,上方应搭设防雪避雨棚,棚内应设有测温、测高设施,对棚内骨料温度超标者,应采取保温、降温措施或增设降温、升温设施。对粗骨料进场材料含泥量超标者,必须安装清洗设备。
③外加剂储存
不同品种的外加剂应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
3、 原材料管理
①不同品种的材料有明确标识,标明材料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进场日期、检验状态。
②不同混凝土的原材料要有相对固定的储存地点,堆放时应有分界标识,以免误用。
③原材料进场后,应及时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应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试验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原材料管理台帐” 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
④进场的未经检验的粗细骨料先堆放在待检区域,不得进入拌和区域,待检区域与拌和区域隔离设置。
4、材料检验
根据要求,进场所有材料必须经过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才可以使用,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
材料进场后应根据质保单实际进场数量及时送检,具体要求数量如下:
①水泥:以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袋装水泥以200吨(散装水泥以500吨)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试验一次。
②粉煤灰: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以120吨为一批,不足120吨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试验一次。
③磨细矿粉: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以120吨为一批,不足120吨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试验一次。
④细骨料:连续进场的同一产地、同品种、同规格的细骨料每400立方米为一批,不足400立方米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试验一次。
⑤粗骨料:连续进场的同一产地、同品种、同规格的粗骨料每400立方米为一批,不足400立方米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试验一次。
⑥外加剂: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以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试验一次。
⑦水:同一水源的涨水季节抽样试验一次。
拌合站材料管理不是某一简单环节的管理,是一个整体的管理,包括各方各面,只有做好了拌合站原材料管理,才能为混凝土的生产提供保质保量的材料,从而保证混凝土的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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